陆小凤笑道:“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。”
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,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。
他心满意足地拿起酒葫芦,准备走人,回头,却发现一抹白衣,在这样很沉的夜,只能让人联想到鬼。
讲道理有你这样的山野草民吗?
他用充满威严的双目直视一袭白衣的叶城主,话语间吐字速度竟然比他还要慢一些,一字值千金,语言充满了力量。
叶孤城前脚๐才吩咐仆从救人,后脚就将其抛至脑后,他还在钻研自己的珍珠生意,与江南花家的交易很重要,需要他反复斟ต酌。
叶孤城简直绝了,因为除了陆小凤,根本就没有人知道他住在京城哪里,想要找他连个门都没有,玩什么เ玩。
人都到了外面,南王宅邸่的人就少了很多,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,比猴子还要灵活。
最后一子落入棋盘,发出一声脆ะ响,陆小凤眼尖看到,那子,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。
叶孤城又道:“你不配用剑。”
陆小凤只能苦笑,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,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。
南王阴狠道:“找个ฐ方แ法,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。”
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,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,随后便死了,还是在三更半夜,伙计的行动十有被人看在眼里,对方尾随他一路,竟然没有被发现。
夜已深。
打一个ฐ照面的功夫,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,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,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,陆小凤没有一个ฐ不认识的。
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。
夺命镖道:“掌柜是司空摘星假扮的!”
来人道:“自然是活人。”
岚风冷冷道:“你是来找城主的。”语气胸有成竹,不带一点儿疑ທ问。
叶孤城彻底接手白云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,那时候,他还只是一个ฐ青年,一个练武略有成就的青年,老一代城主死得早ຉ,只给他留下了一座富裕的城。
陆小凤道:“你觉得到飞仙岛值得五十两ä金子?”他没有谴责对方的狮子大开口,哪怕是问询,姿态都是友好的。
陆小凤笑道:“才半天,你就知道我要来找你了。”
但他软的只有笑容,而不是他整个人,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。
突然,又有一双小巧精巧的脚闯入了他的视线,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,是双非常好看的脚。
不一定喜欢?但也不一定讨厌?说书人脸皱成一团,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。
“早膳已经准备好了。”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,安心之余终于退开。
不,应该说是,火上浇油。
目的是什么?他的大脑飞速地转动起来,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。
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。
南王,白云城,高超的见识,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,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ม力。
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,却也不少,哪怕是叶孤城,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。
他想,最好能有个机会,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,一个ฐ用剑的高手,能最快看透别ี人功夫的方法,就是看他的剑招。
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,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。
京城,白日,晴。
陆小凤得到消息的速度比月姑娘他们都要慢上一线,因为ฦ他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,月姑娘并不愿意告诉陆小凤夺命镖被送到哪里,而他也无心探求。
他的好奇心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เ重,而且,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尊重朋友的人,如果朋友有什么烦恼,他会很乐่于倾听,帮他排忧解难,但如果朋友不愿意将自己้的事情完全透露,他也不会强求。
这就是陆小凤交朋友的哲学。
他正在德阳楼上吃酒,就着下酒的虎皮肉,这里的虎皮肉实在太好吃,就算每天吃个十七八回他也不会厌。
只要是青年,那就不会一直稳定在一处,更不要说是陆小凤这个浪子,他准备下江南去找另一个朋友花满楼,不日便要动身,在走之ใ前,少不得要好好享受一下德阳楼ä的菜。
之后有一段时间又吃不到美味的虎皮肉,想想还是怪难受的。
有人从身后道:“陆小凤,陆大侠。”
他将杯子中ณ的酒水一口饮干才回头,事实上,光凭借声音,他已经知道来人是谁,不是因为他的耳朵灵敏,而是因为对方แ的声音太有辨识度。
人的长相可以让人记住,声音便也能让人记住,难听的声音比好听的声音更加让人印象深刻๑,而叫他名字的人,就是难听的让人极致。
一千只公鸭子齐声叫,也不会比他的声音更难听一些。
陆小凤道:“是顺大侠啊,请坐。”
身材还小的男人像猴子一般,直接蹿到了陆小凤的身边。
顺这个姓很少见,或者根本就不存在,被叫做顺ิ大侠的人也不是因为ฦ他姓顺ิ,而是因为ฦ他的外号叫“顺风耳”,真实姓名他没有对人透露过,一会儿说可以叫我“张三”,一会儿又自称“李四”,用过的名字太多,太敷衍,干脆便都用顺风耳的名来称呼他。
顺风耳这对名号很满意,不仅满意,他还很高兴别人叫他顺ิ大侠